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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组织机构 >>直属单位情况 >>阿盟运管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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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负责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;
(二)制定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,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,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,合理安排运力、站点布局;
(三)根据管理权限,审批道路客货运输经营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、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,审批县际、县内客货运输线路,搞好客运“定线路、定班次、定站点”工作,协调好各部门、各县的关系;
(四)核发、管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统一印制、发放的各种证、照、牌及票据、凭证、单据等,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、管理;
(五)掌握本地区道路运输价格、税收、信贷的执行情况,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,按分管权限,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;
(六)组织实施重点物资、大宗物资、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,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,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、救灾、战备物资运输,并进行监督检查;
(七)根据本地区运力与运量情况,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需求信息,进行宏观调控,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,组织本地区的站点规划、布局和建设,组织重大的科研项目和新产品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;
(八)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、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、汇总及上报工作,组织道路运输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处理、反馈,开展咨询服务,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;
(九)负责组织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质量、经营行为,价格执行及使用证、照、牌、单、票据等进行监督、检查,调解重大的运输纠纷;
(十)负责本地区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和运输企业的经验交流和推广,负责组织领导对道路运政管理人员的培训,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发证,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的指导和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组织、指导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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